本网讯:(文 李媛媛 邵珊珊)11月21日,记者从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高新区(新市区)区委研究决定,高新区(新市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共3名,年薪15—25万。
据了解,自治区地矿局、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首批试点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聘任制公务员。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分别为招商运营总监1名、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专员1名及人力资源规划师1名。
据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指导下实施,高新区(新市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高新区(新市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的具体工作,区纪检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考核测评由高新区(新市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测评采取履历分析、专家面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素质进行考核测评。总成绩=履历分析平均分×30%+专家面谈平均分×70%。高新区(新市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履历测评和专家面谈的总成绩排名按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测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招聘机关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任手续。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杜继锋介绍,聘任制公务员的实施,进一步拓宽了公务员队伍选人用人渠道,增强了党政机关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能够有效促进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升。与此同时,通过市场主导的方式为新区产业招商布局、国有资产三级监管建设、人才规划发展等领域招聘人才,不仅充分体现了产业政策对人才的导向聚集作用,也通过市场化管理方式激发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
近年来,高新区(新市区)在自治区人社厅、乌鲁木齐市人社局的支持下,出台了一系列差异化先行先试政策,大力推进自治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此次,新区被确立为全疆首批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单位之一,不仅是上级主管单位对新区近年来各项工作的认可,同时也为新区创新行政体制内人才管理模式提供了契机。
本次招聘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满足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核心区建设对高层次人才需求为目的,以推进公务员队伍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依照法定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有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强的紧缺人才到公务员队伍中,进一步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为新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本次聘任制公务员面向全国进行招聘,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10:00至11月30日18:00。网络报名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进行;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职位表等主要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新疆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继续阅读:聘任制公务员有关政策问答
一、公务员有哪几种主要的进入方式?
答:公务员进入方式主要有考任制、委任制、选任制和聘任制。从数量上说,我国绝大多数公务员是通过考任制和委任制的方式产生的,选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只占很小部分。
二、自治区为什么要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
答:第一,党的十九大对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强的紧缺人才到公务员队伍,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第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业性人才需求迫切,通过市场主导的方式为“五大中心”涉及领域招聘人才,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对人才的导向集聚作用,支撑核心区建设协同发展。
第三,2011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市先后进行了试点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9月30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在制度设计上更加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展,为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搭建了通道,也为进一步推动新疆聘用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第四,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公务员队伍生机和活力,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
三、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特点?
答:聘任制公务员是按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四、机关哪些职位可以用于聘任制公务员?
答: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聘任为领导职务的,应当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是指具有低替代性,要求具备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职位。
五、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程序有哪些?
答:机关聘任公务员,一般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办理聘任手续。
对于工作急需、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人选少、难以进行公开招聘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机关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六、今年各招聘机关考试测评方式有哪些?
答: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测评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各招聘机关考试测评主要采取履历分析、面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进行测评。履历分析和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测评总成绩。
七、聘任制公务员如何管理?
答:招聘机关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聘任制公务员进行管理。
八、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有多长?聘任期满后是否会续聘?薪资水平如何?
答: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的任期明确,聘任期满,任用关系自然解除。聘期内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制公务员获得工资、奖励等的依据。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薪金标准主要根据聘任职位所需专业水平和所承担任务的重要程度,综合考虑国内市场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薪资水平等因素制定的。
九、聘任制公务员能否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答: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